成商集團被判承擔連帶責任
來源:
聯(lián)商網(wǎng)
2008-06-06 08:03
成商集團公告,公司于6月5日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如下:被告成都人民商場黃河商業(yè)城有限責任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原告成都市商務局償還借款本金2000萬元及利息500萬元;公司對黃河商業(yè)城的上述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本案案件受理費166800元,由被告黃河商業(yè)城、公司負擔。
。ㄗC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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