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通過不法或違法的手段使超市的財物和金錢受到損失的行為即為偷竊。以下列舉一些員工偷竊的主要行為:
(1)直接偷竊超市的商品、贈品、用品。
(2)未按有關程序而故意丟棄超市的商品,以逃避責任。
(3)員工與員工或外人進行勾結,策劃、協(xié)助進行盜竊或一條龍的盜竊活動。
(4)偷吃超市的商品或未經(jīng)許可試吃。
(5)利用改換標簽或包裝,將貴重的商品以便宜的商品價格結賬;
(6)未經(jīng)正常程序,故意將價格標低,使自己的朋友、親屬受惠。
(7)未按超市的程序,私自將樓面的文具、工具、用具拿來自己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