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wǎng)連日報道百年福州亨得利引發(fā)網(wǎng)友熱議,記者獲悉,日前,福州百貨公司已向工商部門反映侵權行為,不排除使用法律武器維權。
福州百貨公司總經理徐婷向記者出示了一張證書。該證書清楚寫明,在2007年3月,省經濟貿易委員會授予“福州亨得利”為福建老字號。
她說,作為“福州亨得利”的所有者,福州百貨公司這些年都在積極維權。據(jù)介紹,幾年前,“福州市亨得利鐘表眼鏡有限公司”和“福州市亨得利珠寶有限公司”就商標侵權打過官司,最后在2005年12月福州市中級法院作出終審判決,認定亨得利珠寶侵權。
終審判決書上,法院認為,“福州亨得利鐘表店”始建于1925年,2001年改制為“福州市亨得利鐘表眼鏡有限公司”,并經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核發(fā)了“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八十多年來,一直使用“亨得利”作為企業(yè)的字號從事以鐘表眼鏡為主的商業(yè)經營活動,是公眾所知悉的知名老字號,它代表著市場信譽和服務形象,深得福州市民信任。
終審判決書還指出,福州亨得利珠寶有限公司在工商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雖然以經營珠寶為主,但以“亨得利”為企業(yè)名稱從事包括鐘表在內的經營活動,顯然使消費者在該公司購買鐘表時,可能將該鐘表與具有百年歷史的上訴人“亨得利鐘表眼鏡店”產生聯(lián)系,并可能產生了“亨得利珠寶有限公司”的服務行為與“亨得利鐘表眼鏡有限公司”的服務有著特殊聯(lián)系的認識,客觀上造成消費者的誤解。
對于接下來的商標保護工作,徐婷說,前段時間已經向工商行政部門反映了部分商家的侵權行為,接下來還將想相關職能部門申請,商討對老字號如何保護。 同時,將根據(jù)工商部門的監(jiān)察力度和效果,決定是否走民事訴訟程序。
福州百貨公司的代理律師李佳表示,沒有注冊下來的商標并未標明無法受到保護,尤其是亨得利這一百年老字號,自建國以來就由福州百貨公司運營、使用、管理。
“福州亨得利鐘表眼鏡公司已經獲得‘兩亨協(xié)會’授權,而‘兩亨協(xié)會’雖然是非法人社會組織,但是是合法登記的獨立實體,有權擁有相應的有形、無形資產,它的授權就受到法律保護。”
李佳表示,商標存在的最終目的,是為了讓消費者通過商標的辨識度更好保護自己的權益,其他店名類似商家明顯侵權,因為已經通過“商標”誤導了消費者,從而影響消費者的選擇權。
她說,2006年“福州市亨得利鐘表眼鏡有限公司”在與“福州市亨得利珠寶有限公司”就商標侵權官司中的勝訴,同類型的判決可以作為案例在同一地區(qū)使用,今后不排除使用法律武器維權。
這個案例對于福州亨得利來說,無疑是一個利好的消息。維權能否順利進行,本網(wǎng)將繼續(xù)關注。
。ǜV菪侣劸W(wǎng) 記者 王禮林 實習生 林錦清 周曉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