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1日,時任新城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王振華因涉嫌猥褻9歲兒童,在上海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7月10日,上海市普陀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猥褻兒童罪依法對犯罪嫌疑人王振華批準逮捕。而隨著猥褻兒童的丑聞被曝光,王振華也辭去了新城控股的一切職務。
另外,王振華曾于2006年被評為“江蘇省勞動模范”,鑒于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法,道德品質敗壞,影響惡劣,該榮譽稱號已被取消。
(來源:聯(lián)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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